群益介绍
王智 主任 北京市工商大学; 法学学士 王智律师曾在某大型国有企业做管理工作,长期从事法学研究,现专职从事经济、民事、及刑事案件的诉讼、仲裁工作。法学理论功底扎实。司法实践经验丰富,以刑法、劳动法、公司法、合同法、婚姻法、房地产法为主要研究方向,以刑事案件、合同... ...【详细介绍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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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商投资企业新设合并基本程序

| 2012-11-19 16:18:16| TAGS: 外商投资 企业 合并

政策依据:

  中华人民共和国

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

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

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

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

  行政审批类型及权限:

  类型: 核准

  权限:

  申请人资格及条件:

  1、合并各方解散,设立一个新的企业;

  2、各合并企业至少在报纸上共同登载合并公告三次;

  3、各合并企业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;

  4、各合并企业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;

  5、各合并企业订立合并协议;

  6、新设立的企业申请名称预选核准并取得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。

  所需资料:

  一、新设立的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:

  1、新企业签署的《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》;

  2、审批机关批准文件、批准证书副本(1);

  3、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、章程(外商投资企业免合同);

  4、原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关于企业的决议;

  5、合并各方订立的合并协议;

  6、合并各方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;

  7、合并各方在报纸上共同登载合并公告至少三次的证明;

  8、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、审计报告;

  9、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外方自然人身份证明及其银行资信证明;

  10、载明企业董事的姓名、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证明;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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